房屋中介费的具体支付时间是由委托方与中介方自由协商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做明确的约定,一般有几种约定:1、签定居间协议时收取:大多数大型连锁中介公司都是约定在签定居间协议时收取;2、过户之日收取:部份中小型中介公司为打消客户疑虑,会选择在这个时间点收取;3、完善所有手续后收取:很少有案例采取这种支付方式。
房屋中介费的收费标准
房屋中介的收费标准大体如下:
1、房屋咨询费。包括口头咨询费和书面咨询费,前者按咨询服务所需时间结合咨询人员专业技术等级由双方协商议定,后者按咨询报告的技术难度、工作简繁结合标的额度大小计收,普通咨询报告,每份300-1000元,难度较大的报告,标准一般不超过标的额的0.5%;
2、房屋价格评估费。此项费用区别不同情况,按照房地产的价格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收。价格总额在100万元以下的收5%,100万元至1000万元的收2.5%,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收1.5%等等;
3、房屋经纪费。这包括,房屋租赁收费。无论成交租赁期限长短,均按半月至一月成交租金标准,双方协商一次性计收。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总额的0.5-2.5%计收。实行独家代理的,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中介机构协商,最高可按成交价的3%执行。
口头咨询费,按照咨询服务所需时间结合咨询人员专业技术等级由双方协商议定收费标准。
书面咨询费,按照咨询报告的技术难度、工作繁简结合标的额大小计收。普通咨询报告,每份收费300-1000元;技术难度大,情况复杂、耗用人员和时间较多的咨询报告,可适当提高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一般不超过咨询标的额的0.5%。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未完成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事项,或者服务未达到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标准的,不得收取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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