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可以抵押共有房屋。有证据证明另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有效。法律规定,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有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夫妻对于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的权利。
夫妻共有房产一方能否出售?
夫妻共有房产,未经夫妻双方共同协商,也没有征得双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可以一方单独出售该房屋。夫妻共有房产,双方对该房产应该共同享有、共同支配、平等处理,因此卖出共同所有的房子需要双方的同意。如果夫妻一方私自将共同房产卖出,一般是无效的。比如甲乙一对夫妇,共同有一套房产,甲不可以未经乙同意,单独出售该房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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