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学宿舍查寝管理是否侵犯隐私
要看具体行为,不一定就是侵犯隐私权。
我国《宪法》39条规定
法律保护公民的居住地的合法权益,大学生寝室是属于学生再缴纳住宿费用后所获得的合法居住权并与学校达成一年或一年以上的租赁关系,属于半公共性场所,管理权在学校,学校有权查寝但无权查看学生的寝室柜,日记等私人物品,否则属于违法。
二、我国公民享有哪些隐私权
1、公民享有保守姓名、肖像、住宅、地址、电话号码等秘密的权利,未经其许可,不得加以刺探、公开、或传播。
2、公民的个人活动,特别是在室内的活动不受监视、监听、窥视、但依法被国家机关监视居住者除外。
3、公民的住宅不得非法侵入、窥视、或骚扰。
4、公民的性生活不受他人干扰、窥视、调查、或公开。
5、公民的储蓄、财产状况不得非法调查或公布,但是依法需要公布财产状况的除外。
6、公民的通信、日记、和其他私人文件,包括储存于计算机内的私人信息不得刺探或公开,公民的个人数据不得非法搜集、传输、处理和利用。
7、公民的社会关系,包括亲属关系、朋友关系等,不得非法调查或公开。
8、公民的档案材料,不得非法公开或扩大知晓范围。
9、公民的向社会公开的过去的或现在的纯属个人的情况,如多次失恋、被罪犯强奸、患有某种疾病等,不得进行收集或公开。
10、公民的任何其他纯属于私人内容的个人数据,不得非法加以传输、处理和利用。
三、最新资讯(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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