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5日,长沙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长沙房地产市场将从项目监管、土地出让、购房资格、户籍管理、严禁炒作等方面进行全面调控。
市外迁入的户籍家庭(退伍转业、家属随军落户的除外),落户满1年且在本市稳定就业,或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商品住房。
在本市稳定就业且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连续缴纳24个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商品住房。
一、非青岛本市户籍
1、限购区域: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包括高新区)范围内。
2、购房条件: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补交、补办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不予认可),满足以上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家庭成员均不拥有本市户籍),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在上述区域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上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售房,购房需出具购房资格证明。
二、青岛本市户籍
1、限购区域: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包括高新区)范围内。
2、购房条件: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七区三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在限购区域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售房,购房需出具购房资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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