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失败的责任是:事实上,这个问题意味着公司设立失败。发起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首先,我们需要知道什么是公司设立失败。公司设立失败是指公司因各种原因无法成立的情况,直接导致设立中的公司不复存在。然而,在公司公司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许多权利和义务关系。刘律师和王律师想成立一家公司,以设立公司的名义与第三方签订销售合同。后来因为刘律师设立的公司没有成立,这个销售合同怎么处理?刘律师作为发起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比如签了很多协议,怎么处理??那么公司成立失败后,谁来承担呢??如果公司成立失败,发起人作为成立中公司的机关的地位也随之而来,发起人之间签订的协议和章程形成的合伙关系。公司成立失败时,发起人对发起行为的后果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例如,公司发起人对设立行为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发起人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份负有返还股份并计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发起人的出资违约责任。这些都由发起人承担。因此,发起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公司设立失败时发起人的责任有哪些
公司设立失败时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四条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全文66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