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填写离婚时财产明细清单时,种类、特征和数量必须客观、财产存放地点、不动产坐落地,物品存放处,存款账号真实,物品现在的使用人不得隐瞒所使用的物品。法院离婚,法院自然会审查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在审判,不少当事人因不了解共有财产状况拖延了庭审,甚至造成二次开庭,增加了自己的诉累,也影响了法院的办案效率。所以,到法院离婚,制作财产清单很有必要。离婚财产清单应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房产情况;
2、存款情况;
3、股票、国债等有价证券情况;
4、家具电器情况;
5、贵重物品情况;
6、车辆拥有情况;
7、公司股权等企业投资权益拥有情况;
8、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拥有情况;
9、接受赠与或继承财产的情况;
10、以第三人名义持有但由夫妻出资的财产情况;
11、当事人双方婚前财产拥有情况;
12、其他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拥有情况;
13、双方有无婚前或婚内财产约定;
14、双方有无共同债权债务或个人债权债务。
一、夫妻离婚有人转移隐藏财产怎么办?
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但也有为了多分夫妻共同财产而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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