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根据承租人因疫情影响居住的具体情况而定。疫情是不可抗力因素,但是能否作为减免租金的法定事由是实际情况实际分析的。如果因疫情隔离对房屋使用了居住功能的,未影响到原租赁合同目的中的使用用途,不可主张减免租金。如果因疫情无法使用、无法回到房屋的,未能实现租赁合同目的,可向出租人主张减免租金。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
1、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任意解除权)。
2、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3、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1)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未经出租人同意,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要求承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3)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4、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1)正常损耗免责权;
(2)占有、使用、收益权;
(3)买卖不破租赁权,即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4)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否则,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5)共同居住人的继续租赁权,即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二、疫情原因可以退房吗
如果因为疫情导致房屋租赁合同根本不能履行,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才可以退房;否则,有可能构成违约,押金是否能退、违约金多少,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的具体约定执行。另外,如果因疫情导致一部分损失,可以根据公平原则,要求减免部分房租。具体看合同约定,如果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可以要求解除。您可以先和对方协商,如果不成依据租赁合同中不可抗力违约条款提起诉讼。
三、承租人什么情况可解除租赁合同?
承租人可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包括出租人拒不交付房屋、租赁房屋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等。
1、出租人拒不交付房屋。承租人租赁房屋的目的就是占有使用房屋,如果出租人拒不交付房屋,承租人承租房屋的目的就不能实现,因而承租人享有合同解除权。
2、租赁房屋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如因此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导致房屋无法使用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这主要是租赁房屋不符合《建筑法》、《消防法》等法律关于房屋使用的强制性规定时导致承租人不能使用,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一房数租之有效合同不能实际履行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一房数租不能得到承租房屋的承租人,因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可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5、租赁房屋危及承租人安全或者健康的,承租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租赁房屋危及承租人安全或者健康,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有权随时解除合同,提前退租。
6、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租赁房屋导致承租人不能使用而解除。租赁房屋只要被依法查封而不能使用,承租人租赁房屋的目的不能实现,则其享有合同解除权。但查封措施只限制房屋转让,暂时不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房屋的情况下,承租人无权主张解除合同。
7、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导致承租人不能使用房屋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需要注意的是,租赁房屋虽然权属有争议,但并未影响承租人的正常使用,则承租人不能以此主张解除合同。
8、不定期租赁,承租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承租人向出租人发出解除通知,合同随即解除。
9、租赁合同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而解除。
10、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形,就是承租人在无法定事由的情况下,自愿承担违约责任以提前解除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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