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5日,仪陇县人刘某(54岁、初中文化)利用伪造的中央反贪腐密查组密查员李明军假身份信息,冒充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到巴中市巴州区某行政机构巡视,以反映尖锐敏感话题为由,通过虚假身份名片及所持的黄金密令,暗示工作人员如给其好处,便不向上级反映自己掌握到的不利信息。
工人人员觉得事情蹊跷,一边言语稳住刘某,一边向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汇报此事,并经市纪委确认,该员身份十分可疑,极有可能是冒充国家公职人员招摇撞骗。
接到警情指令后,巴州区公安分局迅速组织民警赶赴现场展开周密调查,依法查获了刘某随身携带行李里装有的中央反贪腐密查组密查员李明军身份信息名片97张和制印有绝密令字样的黄色金属令牌1个。经过询问,刘某交待了违法事实:2014年4月11日,刘某以总计100元的人民币价格,在成都至巴中途中一广告店制作了假身份名片,利用老家亲属给他的黄色金属令牌,准备冒充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到各地进行巡视,向政府相关部门暗示,若给予好处,就不将自己掌握的不利信息上报,达到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而巴中是刘某选择快速发家致富的起点站,没想到却成了他此行违法犯罪的终点站。
目前,违法人员刘某因招摇撞骗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被巴州区公安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处罚,其用于违法的作案工具被依法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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