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侵占罪的案件中,所涉及的车辆究竟能否被认定为赃物,需依据不同的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分析判断。
通常情况下,如果该车辆系通过违法犯罪手段获得且随后又被被告人非法占有,则具备赃物的特性。
例如而言,若被告人明知该车辆系通过盗窃等非法途径取得,却仍予以侵占,在此种情形之下,该车辆便可被视为赃物。
侵占罪,是指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之目的,将他人委托其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法定标准,同时拒绝归还给权利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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