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医疗机构设置申请书;
2、医疗机构法人签署的《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一式3份);
3、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区级以上房管部门出具)及租约(审原件,留复印件);
4、提交卫生技术人员名录(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称、专业、资格证书编号、执业证书编号等)及执业证书(医师若无,则提交其医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审原件,留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的、医师执业证书(或医师资格证书)(审原件,留复印件);法人单位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审原件,留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签字表、负责人任命文原件;
7、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资产评估报告(需达到规定的资金);
8、放射诊疗许可证;
9、区(市)级环保部门批复文件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全文36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