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要明确事故责任,如果是对方全责,那么鉴定费用是由对方出的,不过先要垫付,在调节或起诉时再一并向对方主张;如果不是对方全责,也一样是先垫付的,在主张赔偿时,和其他需要赔偿的费用一起,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分摊。二、在一般情况下,有些受害人在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之前,为准确计算应该得到赔偿的数额,会自行委托鉴定机构对伤残登记进行鉴定。但是到了诉讼阶段以后,肇事方会以属于受害人单方面委托的鉴定结论无效为由进行抗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肇事方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并且交纳鉴定费用的,没有特殊情况,法院都会准许。但这势必会影响案件的审理进度;并且,由于鉴定费用价格不菲,受害方往往需要为此提前支出一笔钱,最后未必得到法院接受。
一般情况下,受害人在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之前,为准确计算应该得到赔偿的数额,往往会自行委托鉴定机构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但是到了诉讼阶段以后,肇事方往往以属于受害人单方面委托的鉴定结论无效为由进行抗辩。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肇事方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并且交纳鉴定费用的,没有特殊情况,法院都会准许。
但这势必会影响案件的审理程度;并且,由于鉴定费用价格不菲,受害方往往需要为此提前支出一笔钱,最后未必得到法院接受。
因此,律师建议如果交通事故的受害人认为自己的伤害程度可能构成伤残等级的,可以在向法院递交诉讼状的同时,申请法院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这样法院在通知原被告双方并征求双方意见后,会委托鉴定机构为受害人进行伤残等级鉴定。这样的鉴定结论比受害人自行委托的鉴定结论,更容易得到法官的采信。
二、未构成伤残等级的牙齿的损失赔偿
在交通事故中,牙齿虽然受到损害,但未达到伤残等级的程度,不构成伤残,牙齿不能按照残疾辅助器具的标准赔偿时,牙齿的后续更换费用,以及更换周期如何确定,就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实践中由于缺乏统一的赔偿标准,有些法院在处理类似问题时,均会要求受害人在费用实际发生时再行主张,这样虽然可以解决当前的问题,但对于受害人是不公平的,因为义齿的更换周期是比较长的,等到受害人实际发生后,再向侵权人主张时,侵权人往往可能由于各种原因,无法或无力支付赔偿款。而对义齿更换的后续医疗费用和周期进行司法鉴定,是一种比较可行的办法,司法实践中,鉴定机构是可以做出对义齿更换周期或费用的鉴定结论的。因此,受害人是可以通过及时申请牙齿更换周期及后续医疗费用的鉴定来一次性获得赔偿的。
对于交通事故牙齿赔偿案例,在交通事故中,受害者牙齿受到伤害一定要及时进行相关鉴定。构成伤残的,受害人也应该及时向侵权责任人提出损害赔偿;没有构成伤残且受到一定损害的,受害人可以主张并要求侵权责任人承担相应支付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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