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约定不明确擅自改动不支持
时间:2023-06-07 22:23:07 373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债权人发现借条对利息约定不明确,便擅自将借条作了修改。9月2日,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判令张治归还李满借款3000元,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超过此计算方法部分不予支持。

张治与李满是邻居。2007年9月,张治向李满借了3000元,约定一年后归还。张治给李满出具了一张借条,注明到期不还按总额的4%计息。

借款期限届满后,张治未能如期归还,李满便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前,李满发现借据上约定的利息未明确是月息还是年息,就自作聪明在借条上加上了月息二字。

法院认为,李满自行添加的字样已使借条的内容发生改变,故只能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短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全文28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债权人 最新知识
针对利息约定不明确擅自改动不支持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利息约定不明确擅自改动不支持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