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户籍管理出台新政
时间:2023-05-30 15:02:00 18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呼市政府公布了最新出台的《呼和浩特市户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放宽了本市非农业户口落户限制,放开了农村户籍人口进城的落户转移,该《办法自5月4日起施行。《办法规定本市居民可将保障性住房作为合法稳定住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同时指出要严格控制本市农业人口落户。

《办法规定,在本市市区及旗县辖镇拥有城市(镇)规划区域内的商品住房、二手住房、自建住房并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或者购买城市(镇)规划区域内的商品住房、二手住房暂时没有取得房屋权属证书但持购房合同(协议)及购房发票(收据)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申请登记本市常住户口。

《办法规定,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收入)并且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申请登记本市常住户口。

针对在保障性住房中居住的本市居民,《办法规定,“本市居民享受政府分配的廉租房、公租房以及经济适用等保障性住房的,保障性住房可以作为其合法稳定住所,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办理市内户口迁移手续。”

《办法新增了一条内容,即“本市市区农业户籍居民,可以申请登记市区非农业户口;本市旗县农业、非农业户籍居民,在市区投亲靠友的,可以申请登记市区非农业户口。本市以外居民,可以申请登记本市旗县城镇非农业户口;从市外迁入本市同一旗县满5年,在本市投亲靠友的,可以申请登记市区内非农业户口。”

《办法同时规定,“严格控制本市农业人口落户,除出生登记、夫妻投靠、入伍士兵复员回原籍上户外,不允许其他原因落本地农业户口。”

该《办法有效期5年。

全文66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户籍
    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中国户籍类型有两种,一种是农业户籍,也就是农村户口;另一种是非农户籍,也称城镇户口。...
    更新时间:2024-02-02 09:45:05
查看户籍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户籍 最新知识
针对呼和浩特市户籍管理出台新政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呼和浩特市户籍管理出台新政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