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证遗嘱执行需要所有子女签字吗
公证遗嘱执行不需要所有子女签字,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即可,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二、如何立公证遗嘱才有效
1.公证遗嘱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
(1)申请。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
(2)审查。主要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
(3)予以公证。
2.公证必须到的公证机关办理,一切单位领导、组织、街道、政府机关等证明都不能称公证。
3.公证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办理。由于立遗嘱是与人身关系密切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就象结婚、离婚、收养等一样,是不能由亲属朋友或律师等代理办理的。如果遗嘱人确有病而无法出门或出门有困难的,可由他人代理去请公证员到遗嘱人的住所当面办理公证手续。
4.遗嘱的审查必须严格根据法律而办理。
三、公证遗嘱时效多久
公证遗嘱时效在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只要没有新的有效遗嘱推翻该遗嘱,该公证遗嘱一直有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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