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如果之前贷款购买的房子没有还完贷款,那么房子是不能办理过户的。因为在还没还完贷款的情况下,夫妻双方都尚未拥有房子的所有权。此时,房子的所有权在银行手里。房子必须在没有法律纠纷、规划拆迁和按揭的情况下,才可以办理过户。需要双方一起办理离婚房屋所属权的登记手续,把双方的名字改为一方,再由过户方继续缴纳按揭。
一、离婚房贷未还清可以过户吗?
离婚房贷未还清不能过户。如果想过户就不必须先还清贷款,因为过户要求被过户的房产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虽然有房贷的房子不能过户,但是双方可以办理转贷款,将贷款转移给另一方,由另一方来偿还贷款,然后贷款还完之后另一方就可以取得房屋产权。
二、存在按揭贷款的房屋财产分割如何处理
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因此,一般来讲,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
按揭的房子可以进行财产分割。当事人只要进行了房屋权属登记,就已经从开发商那里取得了所有权,陆续偿还的只是欠银行的贷款本息,而不是房价款,既然取得所有权,理当可以分割。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
对于尚未付清全部房价款的按揭房屋,在离婚诉讼中能否进行财产分割,理论上存在两种针锋相对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当事人在付清全部房价款之前,对按揭房屋还未取得所有权,既然没有所有权,就不宜对按揭房屋的权属进行分割,可以先判归某一方使用。另一种观点认为当事人只要进行了房屋权属登记,就已经从开发商那里取得了所有权,陆续偿还的只是欠银行的贷款本息,而不是房价款,既然取得所有权,理当可以分割。
在金融实践中,按揭指购房人将其与房产商的房屋买卖合同项下的购房人所有的房屋抵押给银行,银行贷款给购房人并以购房人名义将款项交由房产商以支付房屋价款,若购房人到期不能还本付息,则按揭银行有权将该抵押房屋变价并优先受偿,其中,并不存在将按揭房屋的所有权转让银行的环节。所以,按揭人对于尚未付清全部贷款的按揭房屋拥有所有权,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
因此,在离婚诉讼中,对于已经取得权属登记的按揭房产,即使尚未还清银行按揭贷款,也不能将其认定为尚未取得所有权而不将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方按揭购房,其与银行之间形成的是以所购房产为担保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婚后配偶一方参与共同还贷,则是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离婚时应由权属一方给予补偿),不妨碍按揭房产的权属确定与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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