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判处三年以上的情形有:
(1)致使县级以上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十二个小时以上的;
(2)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十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三十亩以上,其他土地六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3)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一百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七千五百株以上的;
(4)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5)致使疏散、转移群众一万五千人以上的;
(6)致使一百人以上中毒的;
(7)致使十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8)致使三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9)致使一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并致使五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10)致使一人以上死亡或者重度残疾的;
(11)其他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
环境污染罪判刑情节包括什么
环境污染罪一般判多久,需要根据情节进行确定。分别是:
(1)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污染环境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
2、客体要件,污染环境罪的客体是国家对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制度。污染环境罪的犯罪对象是有害物质;
3、主体要件,污染环境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污染环境罪。单位可以成为污染环境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污染环境罪主观上是过失的。这种过失是指行为人对造成环境污染,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而言,行为人对这种事故及严重后果本应预见,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
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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