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先提出离婚谁吃亏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先行调解,调解无效,且确认双方感情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故可判断,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是根据双方的感情状态判决的,并不是谁先提出离婚谁吃亏。
谁先提出离婚是会对谁不利吗
在离婚诉讼中,不存在谁先起诉就会对谁不利,只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存在过错,另一方面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婚姻自由包括离婚自由,公民提出离婚,协商无法解决,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任何一方威胁、阻止另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都是违法的。
夫妻双方在诉讼中地位平等,离婚时,法院首先会分清夫妻双方的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和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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