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比照拐卖既遂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行为人以出卖为目的,实施拐骗、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使用暴力、威胁或者麻醉方法,捆绑妇女,盗窃婴幼儿等行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系拐卖未遂,可以比照拐卖既遂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拐卖儿童罪如何量刑
27年后重逢抱头痛哭
12月28日上午11时许,晋江警方在池店派出所举行认亲仪式,安排小江与其家人见面。
“儿啊,小时候给你们兄妹买馒头包子还记得吗……”、“哥,我是妹妹,爸爸以前自己开餐馆,租的房子是瓦片房……”、“表弟,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终于又见到你了……”、“表哥,你说对担盘车有印象,我马上就给做了一辆……”认亲现场,小江的父亲、妹妹以及其一众表亲都到了现场。时隔28年再见,情绪激动,抱住小江哭成一团。
被众亲人围成一团的小江受到情绪感染,也哭成泪人,蹲在地上许久才平复心情。“事情来得太突然,我一时还无法接受,以前的事情我怎么都想不起来了。”小江说。
小江的表姐张某说,好不容易找回小江,希望小江能够和他们一起回去见见亲戚。
跪谢
被拐后遇好心人收养
小江在贵州遵义时姓何,1981年出生。来到晋江池店镇后,改姓陈,户籍登记1984年出生。
据小江在池店的堂哥陈某介绍,大概是1990年左右,那个时候小江的养父在仕春村开一家早餐店,一个常来店里的摩的司机载了小江来到店里。“那个摩的司机说在路上捡到小江,问我叔(小江的养父)要不要养。”陈某说,小江那个时候很瘦,脚上也没穿鞋,穿得也破破烂烂,整个人像个“小乞丐”,家里人看小江可怜便收养下他。
来到陈-家的小江已经有七八岁年纪,他告诉陈-家人,他被拐卖到南安洪濑镇附近的一户人家,后来那户人家又生了个孩子,便让小小年纪的他在外面放牛羊。在那户人家受了委屈的他后来便逃了出来,直至遇见那位摩的司机将他送到陈-家这里。
“要来见亲生父亲,小江也很忐忑,既高兴又害怕,我们几个堂兄弟便陪着他一起。”陈某说,以后的路会尊重小江的决定。
得知小江被拐后逃出后被好心人收养至今,小江的妹妹和表姐等人当场便朝着陈-姓家人跪了下来,感谢他们对小江的养育之恩。
拐卖儿童罪法律责任纠纷案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0、241、242条对拐卖儿童罪有如下表述(注:因《刑法》将拐卖妇女、儿童列一起表述,此有删节,只保留拐卖儿童内容):
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儿童的;
(四)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五)造成被拐卖的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六)将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第二百四十一条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百四十二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儿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儿童的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他参与者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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