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的具体内容
时间:2023-06-27 15:30:17 44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为保障甲方债权的实现,依据甲方与借款人签订的《委托合同》,合同编号为,乙方愿意为甲方因提供担保作为保证人与借款人所形成的一系列债权提供最高额抵押反担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一)被担保的债权

1、被担保的债权是指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因甲方向借款人连续提供担保而形成的一系列债权,其最高额为金额(大写)人民币。如乙方根据本合同履行担保义务的,按履行的金额在最高额内作相应递减。

2、在上述被担保债权期间内的任一时点,只要甲方对借款人尚未收回的担保债权余额不超过该最高额,甲方可以连续、循环地向借款人提供担保。乙方在该最高额内对甲方因提供担保而与借款人形成的一系列债权均提供抵押担保,而不论次数和每次的金额,也不论借款人单笔授信资金的偿还履行期限届满日是否超过上述期间。

(二)期限

借款人依据委托合同向甲方履行债务的期限借款人根据委托合同向甲方履行债务的期限为:甲方代替借款人向银行清偿后三日内。

(三)抵押物事项

乙方提供的抵押物的详细情况即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抵押物清单由双方代表在清单上签名并加盖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该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被担保的一系列债权范围包括:

1、委托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了保证人义务代借款人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及其他费用、损失等;

2、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人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损失费用以及担保费本息等;

3实现主合同债权和本合同抵押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拍卖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仲裁费、评估费、差旅费、执行费等)。

(五)最高额反担保抵押物的抵押价值

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物的抵押价值总额为元。甲乙双方对抵押物约定的价值,不作为甲方处分该权利时的估价依据,不得因此对甲方行使抵押权构成任何限制。

(六)抵押物清点、登记

1、本合同签定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物。抵押期间,该抵押房地产的产权证书等相关资料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签订后二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借款人提供担保。

(七)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将抵押的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人办理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物在抵押期间,其保险到期的,乙方应在保险到期前十日内到当地保险机构续保,保险受益人为甲方。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2、在抵押期内抵押物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致使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3、抵押物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物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

4、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也不得对抵押物增、拆、改、修。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6、抵押物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物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7、抵押物毁损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物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乙方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甲方有权提前行驶抵押权

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物价值的任何行为。

9、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甲方有权要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乙方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甲方有权要求提前行使抵押权。

10、乙方保证对抵押物享有所有权。

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13、当借款人未按委托合同的约定履行偿还其债务义务时,无论甲方对委托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信用证等担保方式),甲方均有权直接要求乙方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八)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物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2、乙方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物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九)抵押权的实现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1、甲方履行委托合同中的代偿义务后未受借款人清偿的;

2、借款人未依法履行清偿到期债务的,致使委托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债务本金或利息履行期限届满,甲方未受清偿的;

3、乙方或第三人擅自处分抵押物的;

4、乙方的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拒不履行到期债务的;

5、乙方被宣告解散或破产的;

6、乙方、借款人或第三人发生侵犯甲方合法权益,严重影响甲方按期足额收回债权的其他行为;7、根据委托合同的约定甲方可以提前实现债权的其他情形。

以上七项所列情况发生时,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继续向借款人、乙方行使追偿。

(十)处置抵押物后清偿顺序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处置抵押物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及甲方代乙方偿还贷款所发生的费用;

2、甲方代偿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强制执行费);

3、委托合同以及本合同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

4、代偿资金占用费,从甲方代偿次日起按日万分之五计算;

5、补偿上述款项后,剩余部分返还乙方。

(十一)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的乙方所有义务与责任不因乙方的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或乙方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乙方与其他单位签定任何协议、文件或主合同的无效而免除;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或变更等情形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与责任。

(十二)通知

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地址:邮编:传真:

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十三)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1、双方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双方当事人应履行仲裁、裁决;

2、任何—方均可向合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公正

双方自愿向公证处申办强制执行许可公证,乙方愿意接受强制执行,公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五)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简单的个人担保书怎么写

简单的个人担保书的书写内容有以下:

1、贷款人的全称,保证人的全称;

2、借款人与债权人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最高金额签订了一系列债权债务合同;

3、保证人愿意根据上述主合同为债务人和债权人形成的债务提供担保。

一、个人担保书的模板如下:

个人担保书

_________有限公司:

本保证人_________自愿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完全履行其与贵司已订立的或将订立的所有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特立本担保书,保证下列各项:

一、保证责任范围:保证债务人完全履行主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及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主合同而应支付的货款本金、利息、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二、保证责任期间:两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本保证为连带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的,本保证的效力不受主合同效力的影响,不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保证人对债务人因主合同无效而应承担的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担保书生效后,主合同的任何条款的更改或补充,包括同意债务人延期履行,不论是否征得保证人的书面或口头同意,保证人均继续根据本担保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保证人保证在债务人付清或由保证人代为付清本担保书项下的所有款项前,不向债务人追偿。

六、保证人同意,在接到通知将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他人时,本担保书继续有效,受让人享有同等的权利,而无需办理任何手续。

七、本担保书受所在地法院管辖。

八、本担保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_______

签发时间: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

附:保证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二、法定担保的方式如下:

1、保证,是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伯的一种担保;

2、抵押,债务人或第三人对债权人以一定财产作为清偿债务担保的法律行为;

3、质押,是担保的一种方式,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

4、留置,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由于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对已经占有的对方财产采取的扣留处置的一种保证方式。

总之,简单的个人担保书的书写内容需要有贷款人的全称,保证人的全称等内容,法定担保的方式一般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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