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困境未成年人信息档案,为他们提供教育、医疗、司法、报警查询援助和生活救助服务等保护,为孩子们撑起保护伞——昨日,市政府出台《郑州市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我市将采取先行试点、分步推进的方式,在先行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推广实施困境未成年人保护。
四个县(市)区先开展试点
根据《方案》,我市将首先在二七区、郑东新区各确定2~5个办事处及社区,在荥阳市、中牟县各确定2~5个乡(镇)及村,作为我市开展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试点单位。
被保护对象的困境未成年人主要包括:我市流浪乞讨、失学辍学、监护缺失、孤残未成年人;因监护人重病、经常性暴力、经常性忽视或家庭贫困无人照料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艾滋病家庭未成年人;贫困家庭留守流动未成年人;被拐卖、非法雇佣等原因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
九个方面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
《方案》指出,我市将从九个方面对困境未成年人进行保护:
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发现和报告机制,建立社区(村委会)为基础的困境未成年人信息档案,对需要提供保护的困境未成年人,及时报告乡(镇)、街道办事处、派出所。
建立困境未成年人保护快速响应机制,如遇特殊情况发生,按照属地管理、分类施救原则,快速响应,及时提供教育、医疗、司法、报警查询援助和生活救助服务等保护。
建立家庭监护干预和服务机制,网格员、网格长、民警等人员定期走访家庭,提升家庭监护能力,预防流浪乞讨、监护缺失、失学辍学、家庭暴力、遗弃等问题发生。
建立贫困家庭帮扶机制,结合当地实际,帮扶贫困家庭增加收入,如种(养)植业扶持、生活救助、资金帮扶、职业技能培训、安置就业等,帮助困境未成年人家庭脱贫解困。
建立安置机制,对家庭监护缺失、孤儿、暂时查找不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家庭暴力、困境家庭的未成年人,通过乡(镇)敬老院代养、福利院代养、家庭寄养、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予以妥善安置。
建立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建立监测、预防、报告、转介、处置、帮扶保护体系,民政、卫生、教育、残联、慈善总会及时做好帮扶保护工作。
建立培训、宣传服务机制,分别对社区(村委会)不同的目标群体,进行儿童权利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生活技能、农业科技知识、疾病预防、防拐报警知识、自我保护等培训。
建立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把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内容纳入县(市、区)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之中。对在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辖区内未成年人外出流浪、受侵害问题多、工作推诿扯皮等,给予通报批评或追究责任。
积极探索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运行机制,在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的基础上,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更名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拓展和转变工作职能,使其成为专职保护机构。
年底前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按照《方案》,2014年6月至2014年12月试点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委会)完成试点工作任务,提炼服务模式。
2015年1月至2015年8月,在全市范围内推广试点经验,开展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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