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和分支机构的区别在于:
1、内设机构是单位的内部工作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能单独用本机构的名义对外行使职权。比如:办公室、财务科等。
2、分支机构是指总部所属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的派出机构,与总部属同一法人实体,其生产、销售、财务、人事等方面受总部支配和控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