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春节假期的结束,深圳市迎来了新一轮的求职高峰期。为了提高劳动者的待遇福利水平,深圳市政府自2023年3月1日起,对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具体而言,全日制劳动者的最低月薪将从原先的1500元提升至1600元,而对于非全日制工人的薪酬,则将每小时的最低工资由原来的13.3元调整为14.5元。这无疑意味着,深圳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在全国范围内依然稳居前列。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处以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支付员工工资低于最低工资的;(二)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员工工资的;(三)以实物等非货币形式支付员工工资的。第五十七条被举报、投诉的用人单位在劳动保障部门监督检查工资支付时,拒绝提供本单位工资支付相关资料或者隐瞒事实、出具虚假资料或者隐匿、毁灭相关资料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视情节轻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对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处以五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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