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死了债务还用还吗
1、人死了欠款用死者的遗产进行偿还,如果死者遗产被继承人继承的,则由继承人以继承遗产的价值为限承担债务偿还责任。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父亲欠债过世后子女有义务偿还吗
1、一般情况下父亲所欠的债,儿子都是没有义务进行偿还的。但如果儿子出于孝道而替父亲清偿债务的话,那么法律也是允许的;
2、如果父亲去世,留下遗产给儿子继承的话。那么儿子就应当以所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替父母还债;如父母所欠债务超过了所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子女可以不予偿还,但自愿偿还的法律也不干预;
3、如果子女放弃继承父母遗产的,可以不负责偿还其父母的债务。
人死了债务是否要家人还不继承?
欠债人死亡,家人继承遗产的,应当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家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家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的债务不负清偿责任。
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该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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