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护工费的赔偿一般都是由单位或者保险进行负责。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单位未安排的护理的,单位应支付护理人员护理费。
一、工伤护理费是怎么算的?
工伤护理费分为两种情况:一种工伤治疗期间;一种工伤职工已评定残疾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治疗期间,护理费按护理所需人数计算,每人每月支付工资;工资金额由企业与受伤职工或其家属协商;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直至治疗期结束。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有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在停工期间保持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无法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工伤期间的工资及各项费用
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十二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三、工伤赔偿工资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工资发放标准在各地是不同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全文73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