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媒体从云南景谷县公安局获悉,一男子因在微博上散布云南景谷10.07地震死亡一千多人的谣言被警方抓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之规定,景谷县公安局对该男子处以行政拘留八日的处罚。
10月10日7时50分,微博网民XX在其个人微博上发布关于云南景谷10.07地震的信息称,我就是普洱的,我告诉你死了1000多谁敢报,还不算始终。该消息发布后迅速在网上扩散,造成了恶劣影响。
经查,这名网名叫XX的发帖男子名叫闫某某,今年30岁,黑龙江人,现居云南省大理市。景谷警方通过与灾区指挥部联系核实,普洱市景谷县10.07地震实际死亡人数为1人,受伤324人,与网民XX发布的微博内容严重不符。2014年10月11日16时,景谷警方在大理警方的协助下,将闫某某依法传唤。通过对闫某某询问,闫某某对发布虚假信息的事实供认不讳。
闫某某交代,景谷地震发生后,其单位和身边的同事、朋友都在对灾情进行讨论,闫某某听到小道消息称景谷地震已经造成一千多人死亡的消息后,将该信息发布到了其在个人微博上,以博取眼球。对于自己的所作所为,闫某某懊悔不已,称希望广大网友引以为戒,做知法、懂法、宣传法的好网民。
公安机关提示,编造、传播网络谣言应负法律责任,希望广大网民文明上网,不信谣、不传谣,不盲目转发未经核实的各种信息,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互联网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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