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属于不动产,但农民只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1、我们国家的土地只分两种:一则是国家所有的土地;一则是集体所有的土地。
2、农村宅基地:应该是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虽然在现实当中,农村宅基地似乎是归村民所有。但法律的规定是:宅基地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而且一般是按照一户一地原则,如果子女结婚或者是落户村集体组织,确实需要的,可以申请宅基地来建造房屋。
3、不过现在我们国家的宅基地,特别是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在性质上似乎有所改变。很多宅基地都建造楼房出租,或者偷偷拿来买卖。而且很多非村集体组织成员都有多块宅基地或者本村集体组织成员有多块宅基地。
一、农村土地宅基地继承权由谁获得
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所有,是可以被继承的。
我国《土地管理法》没有明文规定,但是宅基地是农民集体财产,村民个人只有使用权,而且这一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即村民资格。
农村宅基地属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只有该组织成员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二、宅基地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民申请宅基地很大程度上因为其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每一个成员都有权以个人或户的名义申请宅基地,并且农村宅基地的性质不会随村民身份变化而改变。
2、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具有限制性。农民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只能在该土地上建造房屋,并作为生活资料使用的自用住房。
3、宅基地使用权具有福利性和无期限性。宅基地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质,这种福利主要表现在农民能够廉价取得宅基地,获取基本的生活条件,从而享有的最低限度的福利。因为提供了无期限的宅基地,农村居民享有了基本稳定的居住条件,客观上维护了农村生活的稳定。因此,宅基地使用权只是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享有的一项福利性权利,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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