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恋人间存在共同购买房产,却未能走到最后导致分手的情形时,倘若双方对于该套房产的处置方式已经提前做出明文规定,那么便需严格遵照此约定来执行相应的操作步骤。
然而,假如两人在此问题上并未达成一致意见,则我们首先要查看房产证书上是否清晰地记载了两位买家的姓名。若确实如此,依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套房产应被认定为两位当事人的共同财产。双方可以自由协商并决定如何分配这部分资产,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则纠纷将交由当地法院进行裁决。届时,法官会按照常规共有人产的处理原则进行审理和判决。反之,若房产证书仅记录了其中一位购房者的个人信息,除非另一方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以证明自己同样参与了购房资金的投入,否则,该套房产将被视为产权登记方的私人财产,归其独自所有,另一方将无权提出任何形式的分割要求。
《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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