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女士在超市购物时,被地上堆放的箱子绊倒,因此她将超市告上了法庭。近日,徐汇法院审理了这起因过道堆积物绊倒消费者而导致的健康权纠纷案,超市经营方被判承担六成赔偿责任。
去年12月的一天,52岁的高女士去超市购物,准备结账时被地上堆放的纸箱绊倒。超市工作人员对高女士进行了简单救治,随后高女士被家人送到医院,经诊断为左双踝骨折,构成轻伤。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高女士和超市经营方对簿公堂。
徐汇法院审理后认为,对超市内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超市经营方应及时排除并作合理提示。本案中,超市工作人员在通道上堆放物品,影响顾客正常通行,存在安全隐患,且未作合理警示。另一方面,高女士作为成年人,走路时疏于注意,也存在过错。综合具体情况,法院作出上述判决,超市经营方须赔偿高女士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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