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公证如何到公证处办理(1)合资公司提供的材料:1.合资公司营业执照(2)转让前的公司章程(3)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股东证明工商(凭公司营业执照和公司介绍信,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中心领取);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可以提供政府批准的证明
4.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设立时验资证明
5.股东大会关于股权转让的决议(由股东代表和股东代表签字)加盖公司公章);外商投资企业应提供董事会关于股权转让的决议(由各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
<6.其他股东(未发生股权转让的原股东)同意转让
(2)转让方和受让方应提供的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或公司登记证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和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p>3.转让方和受让方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当提供同意转让或者转让股权的公司股东会决议(股东会决议应当由全体股东代表签字、盖章),并明确授权XXX与XX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如果转让人和受让人是个人,他们需要提供他们的身份证
>P>4。如果转让人或受让人是外商或香港、澳门或台湾商人,提供的材料是董事会、委托书和商业登记证的决议;香港公司的材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指定的香港律师见证;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应当到当事人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或者见证,并取得中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证明,提供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质资产评估报告,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以一定价格转让的文件
股权转让合同一式六份以上
注:股权转让合同(协议)及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请保存在U盘或其他软盘中如您对股权转让的公证有疑问,建议您在线咨询律师,或致电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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