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做工伤的认定,用人企业应在其事故发生的那天或被会诊、判定是职业病的那天起30日内,向有关部门提出其请求;2、如果存在残疾、影响以后生活的,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判定;3、根据鉴定的伤残结果,企业需依据法令的规定进行赔付;4、鉴定结果作出1年内,情形产生变化的,可请求复查。
被打工伤怎么办
被打工伤的办法如下:
1.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3.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4.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5.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赔偿金。
同时,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劳动者还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对于已经获得工伤赔偿待遇的,并未免除第三人侵权人就对工伤已经支付的重复性赔偿项目的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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