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准许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破裂。有下列情形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
1.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两年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
9.一方重婚。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一、夫妻感情破裂如何认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一方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因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六)、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亦未建立起夫妻感情,而难以共同生活的;(七)、一方在婚前隐瞒其患精神病,且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婚后经治不愈;或者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八)、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九)、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且无和好可能的;(十)、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十一)、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十二)、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十三)、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十四)、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全文99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