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禁在农田上建立养猪场。
土地租赁方须严格遵循农业用地用途,禁止进行任何形式的非农业建设活动。
任何非农业建设行为都必须本着节约用地原则,能使用荒地绝不开辟耕地,能利用劣质土地绝不侵占优质土地资源。
严令禁止非法占用耕地从事修建窑洞、墓穴以及私自搭建房屋、挖掘砂石、开采矿产、取用土壤等各类非农业生产活动。
同时,严禁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林果种植及挖塘养殖鱼类等非农业经营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因此,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八条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全文45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