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民间资金交易中存在没有签订正式借条的情况,然而这并不阻碍赋予法律诉讼的正当权利。
假如能够提供其他有效证据用以证实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的确立,那么此案完全有理由走入法庭进行追究;反之,若未能找到确凿的证据来证明双方间确实存在借贷关系,那么法院可能会因为缺乏足够的依据而拒绝受理此类案件。
其他可能用作支持申诉的证据包括:
(1)从短信等数据资料上获取到对方对于借款含义的认可表达。
(2)涉及到借款事实及还款承诺等关键信息的电话录音、现场记录等。
(3)在结算利息等财务问题上,积极向对方提出对账要求,并寻求其向您提供详细明确的借款与还款的商定承诺书。
(4)通过警方立案等方式与相关部门协调,以获取公安机关所做出的人民调解的调解文件。
(5)要求对方寻找其他保证人或当事人提供其他类型的筹资保证等,以此证明对上述借款行为的进一步确认。
当被告一方既无借条,同时也没有转账凭证的时候,我们强烈建议在补充完善所有相关证据之后再决定是否采取法律诉讼途径解决争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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