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未到约定借款期限,借款人无法申请对方向法院偿还贷款。
然而,当存在确凿的证据显示,对方已经明确声明或者通过自身行动证实将不会履行还款义务,如恶意转移财产、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等情形时,便可提前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当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身行为表达出不会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有权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请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提前提请诉讼过程中,必须具备充足的证据来支撑您的主张,否则可能会面临败诉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全文37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