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连续工作十年离退休不满五年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吗
针对贵司的上述观点,从法律角度来看,它是合法的。
本案例中所出现的状况,更应该以待岗处理而非解除劳动关系来定义。
由于历史原因,许多老员工对所在企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然而他们在再次寻找新职业的过程中,可能会面临相关困难。
因此,无论是政府层面还是公众层面,大家都对这类需要特别照顾的弱势人群心怀关切。
依据相关规定,当某个用人单位首次执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进行国有企业改革并重订劳动合同时,如果这个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已经持续工作达到了十年的时间,并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还剩下十年左右的时间,那么他(她)应当被纳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范畴之中。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合同复印件可以作为证据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规的明确要求,倘若具备劳动合同的复印件,便可充分证实该劳动合同真实有效的存在。
当出现涉及到劳动合同的纠纷时,持有劳动合同复印件将能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足以被认定为重要佐证之一。
此外,在下在此为各位简要阐释一些关于劳动合纠纷处置依据的基本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n(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n(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n(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n(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n(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n(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n(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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