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父母离婚后如果孩子上大学的,有关费用能向对方要,子女未成年,父母当然要支付;若是子女已成年,但是不能独立生活,而父母有能力支付的,父母就还要支付子女上大学后的费用。
一、民法典离婚后多久开始付抚养费
一般情况下,抚养费应从离婚之后开始支付。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给付到孩子十八岁,或独立生活为止。一般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时,父母就没有义务再对孩子进行抚养费的支付,但从现实情况看,上大学的阶段甚至大学毕业后尚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阶段,父母资助的情况相当普遍。
二、上大学父母不给生活费合法吗?
父母抚养子女,一般至子女年满18周岁为止,子女成年后,非因特殊情况,上大学、结婚所需的费用父母可以不负担。当然,子女虽然已满18周岁但若不能独立生活时,父母仍然要负担抚养费用,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
三、在读大学可以起诉要抚养费吗
如果是孩子已经年满十八岁上大学的,则不可以起诉要抚养费;如果孩子的年龄不满十八岁上大学的,则可以起诉要抚养费。在我国国情下,子女年满十八周岁,虽已成人,但尚在各类高校就读,一时无法工作,无法自己养活自己的情况,将会很普遍。这时家长只要还有负担能力,就应该继续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让孩子完成学业。这应是一个较硬性的规定。但如果父母确实没有给付能力,孩子又已经年满十八周岁,子女要求父母必须给付自己上大学的费用,这是不合理的,因为在我国条件下,这不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当然,已经成年的青年子女,也完全可以通过助学教育贷款、勤工俭学等方式,接受大学教育,努力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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