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各地的赔偿标准不同,所以征地补偿树苗应当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标准进行。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政府征地补偿青苗太低应该怎么起诉
一、政府征地补偿青苗太低应该怎么起诉
1、起诉政府征地补偿青苗太低需携身份证件、征地补偿协议、起诉状等材料向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法院通知双方受理案件后当事人提交证据资料,法院送达开庭公告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开庭当日当事人带齐资料到庭辩论质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
【起诉方式】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征地青苗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征地青苗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1、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
2、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
3、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
4、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的;
5、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四款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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