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过错方应当搜集哪些证据呢?一般来说,应当注意搜集以下关键证据:
1、照片、录音录像等,但这里要提醒各位当事人,此类证据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方式取得,否则将无法作为证据使用。最好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调查取证,因为婚外恋的取证具有一次性,如若打草惊蛇,取证的成本和困难将增加;
2、《保证书》《悔过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无奈之下写下保证书、悔过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3、嫖娼事件等,通常情况下会有警方介入,警方的笔录将会成为重要证据;
4、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作出处理的书面材料也是一类重要证据;
5、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予以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相关知识
离婚诉讼时,如要求一方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就需要主张方提交充足的证据来支持其对对方的指控。收集证据时要采取法律允许的方法、手段和途径向了解真相的单位、组织、人员询问、收取证词、记录、凭证等,如家庭暴力伤害后拍摄的照片、X片等,医疗机构诊断受害人因长期家庭压力患上忧郁症的病历;可能的话,也可以请有关证人出庭作证。损害赔偿的证据主要包括:
1、由人民法院作出的构成虐待罪、遗弃罪或其他关于家庭暴力犯罪的刑事判决书。
2、左右邻居的证词。
3、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或口头陈述。
4、由过错方所在的居(村)委会或其所在的单位出具的其与他人同居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相称共同生活的证明。
5、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其与他人结婚的证明。
6、有关机构如医院出具的证明遭受家庭暴力的诊断或有关机关出具的伤情鉴定书。
7、能证明一方有过错事实或行为的照片。
8、司法行政、执法机关的相关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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