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生证明多长时间能拿到
我国法律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等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出生医学证明》是在婴儿出生时,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的,拿到《出生医学证明》后,应该尽快去派出所登记户口。登记完之后,在一个月后就可以拿到孩子的出生证明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二、办理出生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管理机构在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时,应要求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一)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
(二)该婴儿与其父母(监护人)亲子关系的旁证。旁证为家庭接生员出具的接生情况证明(同时附家庭接生员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婴儿父母或监护人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或单位出具的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证明材料由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的机构永久保存。
三、出生医学证明的内涵
《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
《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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