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额划入本人个人账户(即社保卡上);
2,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以下比例划入职工和退休人员个人账户:
35岁以下的职工,按本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3%划入;
35岁至44岁的职工,按本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5%划入;
45岁以上的职工,按本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7%划入;
退休人员按本单位在职职工人均缴费基数的4%划入。
一次性趸缴余命医疗费的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及国有企业大龄下岗职工,其个人账户按上年度我市社平工资的60%的4%划入。
天津社保单位缴纳部分多少划入个人账户
天津社保单位缴纳8%划入个人账户。
国家统一规定,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的,个人缴费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个体缴费的,其中8%划入个人账户。地区不同,划入的标准不同,根据政策规定是职工个人全部划入账户,单位缴纳按照年龄层不同,划入的比例不同,具体计算方法为:
1、不满35周岁,0.8%划入个人账户;
2、35周岁以上不满45周岁,1%划入个人账户;
3、45周岁以上,2%划入个人账户;
4、不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按上一年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3%划入个人账户;
5、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按上一年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8%划入个人账户。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八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支付范围。
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由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组织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补充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医疗保障基金支付的具体项目和标准,并报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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