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可以协商离婚或向法院起诉离婚,协商离婚: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协议后,到夫妻户口所在地民政局登记离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我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需要延长的,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审理案件。
离婚第一次开庭被告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离婚第一次开庭被告不同意离婚,可以通过举证证实夫妻感情已破裂来达到离婚的目的。
离婚第一次开庭被告不同意离婚,一般会先调解,调解不成的话,法院会根据感情是否破裂来决定是否可以判决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等。
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不需要双方都同意,能够举证证实夫妻感情破裂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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