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东潍坊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20%—22%,你自己缴纳8%;
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9%—12%,你自己缴纳2%;
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1.7%—2%,你自己缴纳1%;
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0.4%—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0.7%—0.8%,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住房公积金:单位自行确定5%-12%是免税范围最高不得超过20%。个人扣同样比例。以上各地大致如此,由于地区原因会略有不同。
1、对职工而言社会保险现在通常说的是"五险一金",具体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一金即: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具体单位和个人承担的比例是各承担50%,那是按照个人全年平均工资计算的。
国家规定的是:住房公积金不低于工资的10%,效益好的单位可以高些,职工和单位各承担50%.所以说交住房公积金对职工很划算啊!
"五险"方面。
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
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
医疗保险单位承担6%,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生育保险1%全由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0.8%也是全由单位承担,职工个人不承担生育和工伤保险.
2、山东省五险一金,一般也是如此;各地即使有差别,也不会很大;大体如此;这是国家的整体规定.
二、五险一金缴纳
1、缴存的月工资基数按职工本人2012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根据国家统计局统制字(1990)1号文件规定,职工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计六部分构成。
2、各缴存单位的职工月工资基数最低不低于山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最高不超过南通市统计局公布的市区2012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3、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含按企业化管理的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仍为单位和职工各8-12%,缴存比例未达到各8%的应调至8%,在8-12%幅度内未达到上限的,可继续上调至12%。
4、对于1998年12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新职工,其由单位逐月发放的住房补贴参照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可在12%-14%幅度内确定,住房补贴参照住房公积金进行管理和使用。
5、单位和职工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月缴存额应分别四舍五入精确到元。
6、对仍未为部分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单位,单位在办理调整时,可一并为这部分职工办理汇补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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