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伤)一侧眼球缺失或者萎缩;
(重伤)任何一侧眼脸下垂完全覆盖瞳孔;
(重伤)眼脸损伤显著影响面容;
(重伤)一侧眼部损伤致成鼻泪管全部断裂、内眦韧带断裂影响面容;
(重伤)一侧眼眶骨折显著塌陷。
(重伤)损伤后,一眼盲;
(重伤)损伤后,两眼低视力,其中一眼低视力为2级。
(重伤)眼损伤或者颅脑损伤致使视野缺损(视野半径小于10度)。
(重伤)眼损伤或者颅脑损伤后引起不能恢复的复视,影响工作和生活。
(轻伤)眼睑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轻伤)眶部单纯性骨折;
(轻伤)泪器部分损伤及功能障碍;
(轻伤)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轻伤)损伤致视力减退,两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单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原单眼为低视力者,伤后视力减退1个级别。视野轻度缺损;
(轻伤)外伤性斜视。
(轻微伤)眼部挫伤。
(轻微伤)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
(轻微伤)眼部外伤造成实力下降
殴打校友被反杀是否构成正当防卫呢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校友进行殴打时被校园反杀是不是正当防卫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明显超出必要限度的,属于防卫过当,而不是正当防卫。一般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1)防卫起因: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包括犯罪与违法。
(2)防卫时间:防卫时,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
(3)防卫意图:具有防卫的意识,即为了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的意图。
(4)防卫对象: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行的防卫。
(5)防卫限度: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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