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的特殊条款是什么?所谓保险合同专用条款,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在基本条款之外自由约定履行其特殊义务的条款。其实质是对基本条款的修改或限制。在保险实务中,保险合同的专用条款包括:关联条款。关联条款仅见于海上保险合同,是指伦敦保险协会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和颁布的船舶保险和货物保险通用条款。它是目前国际保险市场上的一个普遍的特殊条款。保险合同当事人往往在保险单基本条款的基础上增加一些补充条款,以扩大或限制原基本条款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即附加条款。保证条款是指保险人要求被保险人保证做或者不做某事,或者保证某种情况存在或者不存在,否则属于违反保证;违反保证的,保险人有权自被保险人违反保证之日起解除合同责任,所以保修条款实际上是一个消极的特殊条款。依照本条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就前条规定的保险合同事项以外的其他保险事项达成协议。一般来说,这些协议形成的保险条款主要包括:防灾防损条款、风险增加条款、保证条款、退款条款、免赔优惠条款、保险事故通知条款、索赔期限条款、代位求偿条款、保险标的条款,保险标的转移条款和保单中的借款条款转移条款、自杀条款、假年龄条款、年龄条款限制条款、身体虚弱保险条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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