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过错司法鉴定费用谁出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费用谁出要看具体的情况:
1.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
3.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4.法院首次委托鉴定的,由医疗机构缴付;
5.对首次鉴定不服,再次申请鉴定的,由申请再次鉴定人缴付;
6.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特点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有如下特点:
1.鉴定主体为具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
2.鉴定的启动,由当事人提出司法鉴定申请,由法院启动并委托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结论属于诉讼证据。
3.鉴定目的为法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民事诉讼判决提供依据,鉴定医疗过程是否存在医疗过错因果关系及参与度。包括涉及医疗损害赔偿的后期医疗费用、伤残等级等进行鉴定。
4.医疗过错鉴定:各鉴定机构没有隶属关系,只有理论上的级别。
5.司法鉴定机构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杂、疑难鉴定需要较长时间的,可再延长三十个工作日。
三、医疗过错鉴定原则
医疗过错鉴定的原则如下:
1.法制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科学、客观原则;
4.独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原则;
5.及时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原则;
6.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离原则;
7.保守秘密原则;
8.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监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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