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金并非法律上的术语,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定金以外的其他保证金都属于当事人约定创制的,法律上的约束力较弱,如合同并未生效应当退还全部保证金。但如果该保证金属于定金,且该定金目的在于保证当事人双方顺利订立合同为目的的,则该定金不予退还。
投标保证金可以退吗
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
其主要保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不得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返还其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由上可知,投标保证金只是作为一种担保,如果投标人没有违反招标的相关法律规定,那么在投标人未中标后,保证金会在5日内退还给保证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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