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经营业是否已经被认定为国家秘密?
时间:2023-07-17 09:20:47 286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连锁经营是一种商业组织形式和经营制度,是指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的若干个企业,以一定的形式组成一个联合体,在整体规划下进行专业化分工,并在分工基础上实施集中化管理,把独立的经营活动组合成整体的规模经营,从而实现规模效益。连锁经营主要是“三连”。

第一、连品牌;第二、连标准;第三、连文化。连锁经营业不是国家秘密扶持的项目,如果有人以此为由收费可能涉及传销

品牌对连锁经营业发展有什么意义

对于顾客来说,只有消费者对品牌的感知与其自身的价值体系相吻合时,消费者才会做出积极的购买行为。随着企业竞争的越来越激烈,企业要稳固和扩大自己市场份额、提高市场占有率,扩充业务、对产品和服务进行细分、对现有产品和服务进行深层次开发成为最常用的几种手段,这些举措的背后都需要卓越的品牌定位和规划来支撑。运作得好,品牌将会成为沟通消费者与企业的康庄大道,运作的不好,企业将远离自己目标客户,最终导致经营失败。

《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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