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家人被相关部门逮捕,作为被逮捕的家里人可以寻找律师作逮捕人的委托辩护律师,并由辩护律师去申请至被逮捕人所在的看守所进行会见。在逮捕期间,家里人可以凭个人有效证件到看守所内探望被逮捕的亲人,并提供生活必需品和财务支持。此外,还可以了解案件的详细情况,并准备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和刑事辩护。
如果家人被相关部门逮捕,作为被逮捕的家里人可以寻找律师作逮捕人的委托辩护律师,并且由辩护律师去申请至被逮捕人所在的看守所进行会见,与当事人沟通和了解案件的详细情况,并准备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和刑事辩护,以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逮捕期间家里人可以凭个人有效证件到当事人所在的看守所为其送一些衣服、日常生活用品和存一些钱,以确保当事人在看守所正常维持生活基本条件。
被逮捕后羁押可以通信吗
可以。《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第九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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