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代会是党的一项带根本性的组织制度,是党的各级组织包括中央组织、地方各级组织和部分基层组织讨论、决定党的重大问题和选举党的领导机关的会议。出席人数有以下规定。
一、党员人数在500名以下的基层组织,进行换届选举,一般应召开党员大会。所有党员全部参加会议。
二、党员人数在500名以上的各级党组织召开党代会进行换届。党代会召开前按比例在各基层组织进行党代表选举。党代表参加党代会,实际参会人数应超过全体代表的五分之四。
支部书记由党员大会选举还是支委会选举
支部书记由党支部委员选举,召开党员大会,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一般是3名到5名,党支部委员产生后,由党支部委员投票选出支部书记。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年或3年。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新一届党支部委员选举产生后,党支部书记人选须经镇党委考察,提交党支部委员会酝酿讨论后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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