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30天后面的30天有效。夫妻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自婚姻登记受到离婚申请之日起算30天内,夫妻任何一方对于离婚反悔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申请。离婚冷静期设定为30天;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再一个”30天之内,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逾期不领则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怎么应对离婚冷静期30天
协议离婚的,需要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去到一方户籍地所在的民政局申请,经过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一个月后不反悔的话则需要在一个月内去民政局审核手续,民政局审核同意的,准予离婚,如果在离婚冷静期过后的一个月内并没有去民政局审核手续的,一个月期满后民政局不载审核手续,当事人想要离婚的需要重新申请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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